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关于选聘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和班导师的通知

20/07/03 17:01:04 作者: 点击:[] [小] [中] [大]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学院辅导员和班导师队伍建设的通知》(重大委〔2020〕32号)要求,我院要选聘数名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和班导师,详细信息如下。

一、名额

1.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面向学院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优秀党员青年教师选聘,担任辅导员年限为2年。

2.兼职辅导员岗位:面向学院党员中优秀青年教师、研究生导师团队、管理人员、研究生选聘。

3.班导师岗位:面向学院在岗教师选聘。

二、岗位职责

1.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独立带班,完成《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职责,工作量为2个班级,约70名学生。

2.兼职辅导员: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独立带班,完成《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职责,工作量为2个班级,约70名学生。

3.班导师:带2个班,负责班风学风建设、学生的学业规划和学习指导等工作。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获得所在学院党委推荐。

2.综合素质高,具备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养。

3.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记录。

4.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在职教职员工兼职辅导员、班导师均从本学院选聘。

5.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优先选聘本学院或本学部学生,选拔参照《关于选拔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相关要求。

四、津贴标准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在职教职员工兼职辅导员津贴标准为500元/月,全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在职教职员工兼职辅导员,可按照专职辅导员津贴标准1000元/月发放;硕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津贴2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津贴标准2500元/月。辅导员津贴列入学校专项预算,由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统筹发放。

班导师津贴标准为500元/月。从学院绩效列支。

各类津贴每年发放12个月,津贴发放坚持绩效优先原则,不平均发放,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五、人员选拔

1.学院成立选拔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按照选拔辅导员的基本要求,组织实施选拔工作。

2.学院应根据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情况、学习成绩以及从事学生工作情况等方面综合选拔。

3.学院党委通过谈话、征求意见、函询等方式对选拔人员进行多方面思想政治状况考察,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考察意见。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本学院辅导员推荐名单,在 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5.学校综合审定后在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认名单。

六、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2020年7月3日至5日中午12:00

2.学院党委考察:2020年7月6日

3.公示阶段:2020年7月7日至9日

4.结果上报:2020年7月10日12:00前

七、材料报送

申报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班导师:请填写《附件2:重庆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班导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rjxyxb@cqu.edu.cn;

申报兼职辅导员:请填写《附件2:重庆大学2019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并提供成绩单,发送至邮箱rjxyxb@cqu.edu.cn。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