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关于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25/09/10 16:24:48 作者: 点击:[] [小] [中] [大]

为加强大数据与软件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重大委〔2021〕34号)、《重庆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重大委「2021」35号)相关要求,学院公开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3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聘任条件

1.重庆大学虎溪校区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有充足时间参与育人实践工作,获得研究生导师同意。

4.综合素质高,具备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养。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记录。

二、工作待遇

1.经费发放标准:2000元/月,由学校按12个月发放,其中,80%按月发放,剩下20%年末考核发放。

2.年末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评为优秀等级和合格等级,补助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评为不合格等级的,不发放剩余补助,予以解聘。

三、岗位职责

兼职从事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重庆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重大委〔2021〕35号)规定的工作职责。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9月14日中午22:00前,将个人简历、成绩单、下学期课表打包发送至邮箱rjxyxb@cqu.edu.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兼职辅导员-姓名-手机号”。



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