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体系》的通知

19/06/15 14:59:11 作者: 点击:[] [小] [中] [大]

关于印发《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体系》的通知

各系、室: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体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2019年第5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19615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体系

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依据“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级责任制,特建立以下院级安全责任体系并明确管理职责。

第一条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组织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秘书等人员;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设施建设、改造与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资金。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分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完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两级)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与评估,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宣传、教育与考核;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的人员、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准入。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秘书,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具体工作。

第二条  实验室主任是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技术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准入制度、值班制度、教育制度、考核制度);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项目和实验建设项目安全申报;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有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实验室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本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  实验房间管理者是所在实验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房间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房间技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和执行本实验房间安全规章制度;负责本实验房间技术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本实验房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与考核,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组织落实隐患整改。

仪器设备管理者是所管理仪器设备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该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监管与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准入,并配合实验房间管理者做好所在房间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

第四条  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对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均需接受学校相关部门、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组织的技术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方案、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和用法,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生导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技术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