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团委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1/03/31 15:59:17 作者: 点击:[] [小] [中] [大]

各位老师、同学: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当代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为大力弘扬“五四”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矢志不渝艰苦奋斗,奋勇建功立业,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现开展2021年“五四”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集体奖

1.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

(二)学生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3.重庆大学团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4.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5.重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6.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7.重庆大学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8.重庆大学学生文化艺术先进个人

(三)教工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

2.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参评个人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和在编在岗教职员工,评选周期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被通报批评或考试挂科(重修)记录。

2.团支部为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信息的规范组织,学生社团为已在校团委年审备案的社团。

3.申报事迹应在评选周期(20204月至20214月)内。

(二)评选条件

各类别奖项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23

三、申报要求

有关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年级自行组织评选。请各年级在评选后对相关人员的评优申报表(附件4)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后的文件夹于20204518: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压缩包以“五四表彰材料-优团优干-20**级”命名)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有关先进个人与集体奖项:请有意向参与评选集体奖、先进个人的团支部、团员于20204518:00前将评优申报表(附件4)(文件名以“五四表彰材料-具体评选类别-20***班”或“五四表彰材料-****先进个人”-20***-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有关教工个人奖:请有意向申报教工个人奖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于20204518:00前将评优申报表(附件4)(文件名以“五四表彰材料-具体评选类别-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注意,同一学生至多申请1项“个人奖”,不可重复申报。


联系人:舒湛 申璐

联系电话:13647624564 17656200818

工作邮箱:951442600@qq.com


附件1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集体奖)条件

附件2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学生个人奖)条件

附件32021年“五四”评优表彰(教工个人奖)条件

附件4:重庆大学2021年“五四”评优申报表

附件5:大数据与软件学院五四评优安排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团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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